网友提问 :尊敬的董秘,非报告期的股东数不属于强制披露的信息范畴,但依据《公司法》第97条,股东有权进行个人查询——请问将交易软件持仓截图或持股证明等文件发去贵司哪个邮箱能得到股东数的回复?
2023-06-28 16:36:22
内蒙新华 (603230):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我公司股东人数咨询邮箱为nmgxhjt@tom.com,请将相关股权证明资料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证明等)及联系邮箱发送至该邮箱,公司核实股东身份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将按照规定予以办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23-06-28 16:3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