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领导好,按上交所业绩披露规则(7.15号之前主板有条件披露),我们是否应该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以在手订单和一季度经营情况,以及对比一季度、二季度经营情况,我们按说应该达到披露业绩的条件,在7.15号之前如果不披露业绩预告,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业绩经营趋势出现了问题,在手订单都是不赚钱的规模订单?

2024-07-16 17:57:42

海鸥股份 (603269):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董监高对公司业绩经营趋势充满信心。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请关注将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谢谢。

2024-07-16 17: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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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名称: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是常州冷却塔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20日。
经营范围:
从事工业冷却塔的研发、设计、制造及安装业务,并依托自身产品和技术优势提供工业冷却塔相关的技术服务。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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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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