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公司公告:2024年4月30日,由于公司股票市场价格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的价格上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6.00元/股。当日,公司回购股份400股,完成本次回购。
请董秘核查此次回购价格调整、回购操作和公告发布,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024-05-31 15:52:05
江瀚新材 (603281): 回答:您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制定及其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执行回购操作,回购的总金额、期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每一笔回购价格也均在历次董事会决议批准的价格区间内。公司在董事会会议日(4月30日)及回购期限届满(5月1日)后的两个交易日内披露了相关公告,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则和公司制度。谢谢!
2024-05-31 15: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