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你好,贵司股东在这次违规减持后,却没有被没收违法所得,请问贵司觉得这样对投资者公平吗?在我国《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或者转让股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此,贵司如何看待?
2023-09-18 08:28:10
ST东时 (603377):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北京证监局已于2023年9月6日对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23-09-18 08: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