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作为一个小股东,我非常相信并认可公司在产业链中的价值贡献,但是公司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以及应对监管的能力有待提升。会计准则是发展变化的,营收总额法和净额法这几年的监管口径已经发生显著变化,而公司没有及时认识到,导致了这一系列监管危机。
考虑公司瞬时性的交易模式,实质重于形式,其实全部改为净额法也不是不可以,为什么23年没有与上交所等监管机构达成一致呢,导致今年上交所监管函又再次提到了这一问题?
2024-06-26 16:39:59
国联股份 (603613):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根据公司2023年5月17日公告显示,公司审计出于审慎原则,将不存在物理空间移动(货权转移,无实物流转)的业务进行了净额法调整,而其他存在物理空间移动的交易业务按照会计准则符合总额法计入方式,因此公司现有模式以总额法+净额法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是谨慎且合理的。针对前期工作上的不足之处,我们积极面对和吸取经验教训,后期也会加强财务及风控流程。2、上交所出具的监管工作函属于例行的监管措施,请关注公告信息。感谢您的关注。
2024-06-26 16: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