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请问董秘,公司和大股东有没有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公司管理层和大股东是否以回购或增持股票的名义间接或协助相关利益方(含其本身)减持或抛售股票?大股东3月份的增持及5月份公司的回购,为什么都是踩着公告的下限完成?本次的回购金额不低于6000万不超过12000万,是不是也是按照之前惯例,完成6000万即可?与其用这种夸大其词的宣传不如如实相告,玩这种文字游戏,有什么意义呢?
2023-12-06 17:26:39
密尔克卫 (603713):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及大股东目前未开展转融通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十五条,“上市公司应当合理安排回购规模和回购资金,并在回购股份方案中明确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会视市场情况稳步实施回购并按法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公司不存在通过回购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感谢您的关注!
2023-12-06 17:2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