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您好,贵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定增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是否是在开玩笑吗?你们是今年6月9日拿到的批文这个有效期只有12个月也就是到明年6月8日必须完成.你们延期到12月13日是怎么考虑的?请给个合理的解释!谢谢
2021-01-07 11:24:03
国晟科技 (603778):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了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13日,本事项与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中12个月有效期并不是同一事项。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工作已经完成,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8)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非常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21-01-07 11:2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