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您好,想请问一下,贵司当初IPO时,证监会对贵司提出了哪些问询?中介机构,尤其是律所如何回复的?可以披露一下律师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吗?

2021-01-12 10:30:45

华扬联众 (603825): 回答:您好,公司在IPO时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送或披露相应的中介机构文件。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2021-01-12 10: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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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1994年6月28日,公司前身北京华扬联众广告公司成立。
经营范围:
为客户提供互联网广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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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二期)13栋房产91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6号E座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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