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尊敬的董秘,《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已正式施行。按照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及时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希望公司未雨绸缪,把握西数东算这一国家政策,积极促进债转股。祝董秘工作顺利!
2022-09-07 16:11:31
城地香江 (603887): 回答: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建议,公司本次暂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公司已发布《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及《关于暂不向下修正“城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针对“城地转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阐述,您可查阅了解。
2022-09-07 16: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