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尊敬的董秘,非报告期的股东数不属于强制披露的信息范畴,但依据《公司法》第97条,股东有权进行个人查询——请问将交易软件持仓截图等文件发去贵司哪个邮箱能得到股东数的回复?

2024-01-12 17:14:44

春秋电子 (603890):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股东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查询日有效持股证明等相关书面资料至公司现场,公司将在核实股东身份后提供查阅服务。感谢您的关注!

2024-01-12 17: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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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电子
法定名称: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11年8月23日,苏州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经营范围:
从事消费电子产品精密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988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9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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