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中证鹏元给公司可转债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中提到:大股东李纪玺夫妇作为出质人未按要求追加担保物。目前大股东质押的用于为可转债担保的3958.7万股的市值仅3.1亿元,远远低于剩余4.2亿元转债的面值。请董秘及时提醒实控人:作为公众公司的实控人应及时按《股份质押合同》的约定追加担保物,维护自身的信誉及公司形象,为建立诚信的中国资本市场添砖加瓦!
2023-07-12 11:23:05
威派格 (603956):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若涉及相关披露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23-07-12 11: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