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尊敬的董秘,您好!能否按期披露沈岭以及嘉兴宏远在二级市场购入贵公司股票的情况?谢谢!

2022-06-02 17:06:10

威奥股份 (605001):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2022-06-02 17: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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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奥股份
法定名称: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7年10月8日,公司前身青岛威奥轨道装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成立。
经营范围:
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兴海支路3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兴海支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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