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请问公司上市后三年具体的利润分配计划?

2021-02-09 11:02:00

园林股份 (605303): 回答:公司上市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每年向股东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同时,在确保足额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未来仍存在资金支出的安排,如公司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未来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及重大资金支出的安排,按公司章程的规定适时调整现金与股票股利分红的比例。
本分红回报规划方案于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正式实施。本方案执行期限届满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新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方案,并按照决策程序进行重新审议。谢谢!

2021-02-09 1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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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股份
法定名称: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1992年9月28日,公司前身“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成立。
经营范围:
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花卉种苗研发生产、园林养护等全产业链。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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