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根据上交所信披规则《第四号-零售》第十五条,“上市公司新开设重要门店,可以披露门店地址、开业时间、建筑面积、经营业态、市场定位、主营商品类别、物业权属、自有物业总投资额、租赁物业租金及租赁期限等内容。”,对于首次在某个地区或城市开设的新店,比如今年7月份新开的武汉的2家门店,公司能否依照上述规则,主动对门店信息进行披露,以便投资者更好的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2024-09-20 15:57:00
菜百股份 (605599):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24-09-20 16: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