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公司您好,11月21日公司召开了业绩说明会,在“价值在线”平台上进行。然而,个人投资者只能看到会后公司公告的文字版纪要,机构投资者却可以拥有渠道观看线上直播,甚至与公司高管交流。请公司解释:(1)是否有意区别对待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2)公司高层、董事长是否有勇气承诺,没有参与任何与券商、机构投资者的内幕信息传递?如果公司自身是清白的,麻烦公司在此作出承诺,并附上公司高层人员的签名承诺书,谢谢!

2022-12-15 11:27:44

莱特光电 (688150):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披露了《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本次业绩说明会为公开交流会议,所有投资者均可通过公告中载明的方式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并非只有机构投资者才能参加,不存在区别对待投资者的情况。本次业绩说明会是公开的,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具体召开情况您可通过网址https://eseb.cn/ZIM0NIsBry查看记录,沟通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发布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感谢您的关注!

2022-12-15 11: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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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特光电
法定名称: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10年2月21日,公司前身陕西莱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成立。
经营范围:
主要从事OLED有机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99号3幢3号楼
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99号3幢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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