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根据贵公司年报,“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公司2021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合同资产3900万元,计提信用损失2300万元,因该项资产未列入合同资产,表明已持有超过一年。请问该资产为何持有一年以上未形成应收款项
2022-04-22 16:09:01
宏力达 (688330):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与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收取对价的权利计入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等。公司对履行销售合同义务未到收款期的质保金,根据到期时间不同分别列示在合同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在质保金到期后如仍未收到相关款项,则转为应收款项。感谢您的关注。
2022-04-22 1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