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请问下贵公司对于股价300多跌到20多不需要自查,稍微涨一点就得自查的行为如何评价
2024-04-15 15:33:10
利元亨 (688499):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属于异常波动情形。2024年4月1日至3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披露股价异常波动公告,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感谢关注!
2024-04-15 15: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