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你好!你们股东珠海安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2-09-19披露《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减持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后已经不是5%以上大股东了,为什么还要披露《减持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2-028)?按理来说不是大股东就可以不披露了权益变动1%的公告了。殷切盼望你的回复!
2022-12-02 17:09:03
卓锦股份 (688701):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规则规定,5%以下股东减持超过1%,无需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司是基于股东参与询价转让完成后披露结果公告,谢谢!
2022-12-02 17: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