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12348热线回复一般情况下以七个标准审议同业竞争:“行业和业务范围、地理区域销售渠道和分销网络、品牌定位和价格策略、法律和合同规定、经济影响、资本关联”。你们说华媒是报刊广告,大股东是数字广告,因此不存在同业竞争,事实上报刊媒体已被数字传媒取代,哪怕在数字领域也开始新一轮围绕AI的行业竞争,华媒因行业竞争出局,业绩下降十年,为何高坚强先生认为没有竞争,有何法律依据吗?
2024-12-11 15:15:10
华媒控股 (000607): 回答:您好!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一直在持续履行,详见历次定期报告中“重要事项”的承诺相关部分。提请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2024-12-17 15:4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