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好!请问公司目前的义务披露人是谁,是否具备正常履行披露义务的能力。如有,请说明京基收购股权的进展,终止还是继续推进。此收购三年内能否完成?

2019-09-24 20:39:19

阳光股份 (000608): 回答: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EPDP筹划与京基集团的股权转让事宜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目前,公司并未收到信息义务披露人的最新进展通告,如收到相关通知公司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19-09-25 09: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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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
法定名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的前身是广西虎威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广西虎威于1996年9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于1996年9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
经营范围:
商业运营管理业务、物业租赁业务以及住宅、商住尾盘销售业务。
注册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路230号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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