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事会2020.9.10公告,根据信息披露原则,对于成都航宇与同一客户签订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单个合同或连续12个月累计金额小于500万元人民币的合同,公司将不予披露。年报、中报远超这数字。按照航旭增资时间表,公司签署生效的业务合同总金额已经达到 5000 万元,为何不披露?
2024-09-19 13:04:49
炼石航空 (000697):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由于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以及客户要求,对于具体产品型号和规格的提问,无论公司是否参与,都将不予回复,请谅解。对于成都航旭的具体经营情况请关注公司定期报告。感谢您对炼石航空的关注!
2024-09-30 17: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