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告知书的公告》(2020-046)引述内容称,“…,唐万新、张业光、唐万川通过主导斯太尔非公开发行、与投资人约定收益分成、实际承担业绩补偿、派驻管理团队控制董事会和管理层等方式,取得了经营管理权,能够实际支配公司的行为,是斯太尔的实际控制人”。根据监管机构调查结果,结合保荐人、律师意见,请明确回答,你司非公开发行业绩承诺人是否穿透为唐万新、张业光、唐万川?
2020-06-12 21:05:47
斯太退 (000760): 回答:您好,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2020-08-06 10:4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