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尊敬的董秘,你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业务应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下属的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控股股东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贵司做为央企中国铝业的控股子公司,请问如何解决与中国铝业的同业竞争问题?是否已有相关计划和时间表。盼复,谢谢!
2024-10-18 11:10:11
云铝股份 (000807): 回答: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云铝股份的关心、支持和信赖。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向公司出具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避免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函》,承诺在2028年12月31日之前,解决与云铝股份的同业竞争问题。未来将从切实维护云铝股份和包括广大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妥善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024-10-22 15: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