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公司领导好。鉴于公司账面现金经常性充裕(达二十多亿),何不让大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给咱们公司?这样公司就可以赚取不菲的股权质押利息(至少7%以上,远高于银行固收理财收益)。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嘛。此建议可否?是否有法规障碍?盼回复。谢谢!
2023-06-12 13:30:13
大亚圣象 (000910): 回答:您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所以股东是不能将股权质押给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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