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消息称,《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请问公司是否符合这个政策?

2023-09-05 10:20:31

旺能环境 (002034):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告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是指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包括自动连续监测设施)运营维护的企业。公司下属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将会去申请税务优惠,感谢您的关注!

2023-09-07 15: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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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
法定名称: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5月21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以浙证委[1998]52号"关于同意设立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单建明、鲍凤娇、许瑞珠、许建华等20名自然人与湖州经济建设开发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经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
经营范围:
垃圾焚烧发电。
注册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天字圩路288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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