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新年好!
贵司2022年12月30日《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表述“上表中,已判决的诉讼标的金额为 226,405.74 万元,其中公司胜诉和已和解的诉讼标的金额为 224,905.74 万元,占总金额的 99.34%,即绝大部分诉讼已妥善解决,仅余 0.66%在推进和解工作 ”
是不是余下的0.66%的工作完成后,公司基本就为申请摘帽扫清障碍了?
2023-01-02 13:57:13
能特科技 (002102): 回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第13.3.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18年10月16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冠福股份”变更为“ST冠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9.1.8 条规定,对于上市公司申请撤销风险警示的,需要经交易所就公司是否符合撤销风险警示条件的说明及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023-01-03 16: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