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贵公司章程规定: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1/2 以上独
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2023 年 12 月 28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福君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作为临时提案,贵公司董事长为何不按章程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审议该提议?
2024-01-09 09:46:35
久其软件 (002279): 回答:您好,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福君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但其未提及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方案以及召开临时董事会议的要求。结合公司其他待审议的重要事项,并通过与公司各位董事的预沟通,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即发出了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月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感谢您的关注!
2024-01-10 17:5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