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贵公司历年年报中合并报表及注释中披露的数据,2022年时段法确认收入计提的销项税154.53万元,相比期初27,310.80万元,骤降2.7亿元,从贵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显然没有实际支付,贵公司回复:已于2023年1月份申报并完成相关纳税义务。根据贵公司2022年年报披露,2022年年末应交增值税1.2亿元,如贵公司所述2023年1月份已经申报,为何2023年1季度报支付的各项税费只有0.2亿元?
2023-08-30 10:54:17
融发核电 (002366): 回答:您好!公司按照时段法确认的销售收入暂时并未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2022年度重整过程中,公司管理人将重组资产包拍卖进行处置,拍卖过程中公司针对涉及的实物资产转移事项形成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及时完成纳税义务,对于已经计提但不会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部分相应调整对应应收资产项目。公司如实完成纳税申报,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完成相关纳税义务。谢谢
2023-09-01 1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