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你好,关于李花女士与温燕如女士的亲属关系,你答复说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据《招股书》记载,温燕如系李花配偶的姐姐。既然如此,当初李花、温燕如都有持股,按证监会规定就构成一致行动人,如今不再是亲属关系,也就不构成一致行动人。上述两人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情况,公司需要单独提前公告吗?等待申请豁免承诺才说,是否合规?谢谢!
2019-04-23 09:31:27
雏鹰退 (002477): 回答:您好,关于温燕如及李花之间所存在关系的相关事项,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不合规情形。敬请关注公司相关公告。谢谢!
2019-05-18 09: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