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提问 10:从 2022 年的财报和一季度的财报来看,公司的收入和利润都是不错的,但是在年度分红方面没有做一个安排是怎么考虑的?谢谢!
2023-05-15 00:00:00
恺英网络 (002517): 回答: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现金分红事项的标准和比例、决策程序和机制、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当年如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下一年度进行分配。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1700035 号,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5,171,420.91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154,493,222.52 元 , 2022 年 累 计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为2,069,796,974.00 元 。 母 公 司 2022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1,098,676,694.27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 1,979,622,397.70 元,2022 年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2,968,431,422.54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为 19,996.8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该笔回购资金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回购金额占 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9.51%。公司2022 年度视同现金分红 19,996.81 万元。公司拟定 2022 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及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感谢您的关注!
2023-05-15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