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贵司《2022 年度补偿方案及致歉的公告》提到开封炭素 2019 年净利润为 98,486万元;2022 年净利润为 43,981万元。根据贵司2024-0462023公告 提到《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是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据此为何公司2019年、2022年净利润大幅增加的前提下,在净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不分红?

2024-06-04 10:52:47

易成新能 (300080): 回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开封炭素 2019 年净利润为 98,486万元;2022 年净利润为 43,981万元”,上述净利润均为下属子公司开封炭素业绩实现情况,子公司业绩不能等同于母公司业绩,也不等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19年至2023年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均为负值,因未满足分红条件而无法分红。公司未来会进一步做好经营管理,提升盈利能力并推动公司长足发展,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在满足分红的条件下积极进行分红,维护股东利益。

2024-06-05 15:20:23

热门互动

易成新能股票

易成新能
法定名称: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河南新大新科技有限公司(原名郑州市新大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4日。
经营范围:
金刚线的生产与销售、太阳能电站建设、高效单晶硅电池片、负极材料生产与销售、节能环保、锂电储能;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注册地址
河南省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园区
办公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0号海联大厦

热搜牛散

热门股票

Copyright © 2016 特特股 tetegu.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