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请问:贵公司与关联方宸安公司签订的相关股权收购协议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为什么回复投资者的答复仍然是:相关股权收购仍然在进行中?按照该协议的规定,截止日没有完成相关收购即意味着收购终止或重新开始谈判或续约。但贵司回复投资者的答复是仍然在进行,对于一份失效的协议同时贵司亦没有披露是否进行了续约或重新谈判。那么贵司的答复是基于什么协议而做出的答复?
2024-12-02 13:27:01
智飞生物 (300122): 回答:您好,该《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尚未达到终止条件,具体情况请查阅《关于拟签署<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53)。公司正在推动项目进展,并将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关注!
2024-12-06 16: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