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公司2024年8月28日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当中表述“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请问是否存在歧义??

2024-10-28 15:52:03

汇川技术 (300124): 回答:您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是证监会2018年发布的,创业板注册制后,证监会在2020年发布《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第二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所以参照最新的要求,不超过总股本的20%。感谢您的关注!

2024-10-31 15:38:19

热门互动

汇川技术股票

汇川技术
法定名称: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深圳市汇川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10日。2008年6月6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为设备自动化/产线自动化/工厂自动化提供变频器、伺服系统、PLC/HMI、高性能电机、传感器、机器视觉等工业自动化核心部件及工业机器人产品,为新能源汽车行业提供电驱&电源系统,为轨道交通行业提供牵引与控制系统。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汇川总部大厦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汇川技术总部大厦

热搜牛散

热门股票

Copyright © 2016 特特股 tetegu.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