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您好,公司2014年9月23日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其中长信基金以资管计划参与认购。当时公司没有披露资管计划的委托人。在证监会审核阶段中,2015年4月29日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合伙协议及承诺的公告”,市场投资者才了解到产品委托人。请问初次预案时为何不披露委托人信息?公司披露委托人信息是否为了回复证监会审查意见?证监会是否有明确规定,公司要披露认购合同或者委托人信息?
2024-08-26 16:35:42
佐力药业 (300181): 回答:您好!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过程中,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2024-08-28 17: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