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公司的采购合同是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签的,为何不向川综能直接催收,而是起诉川综能的下游国宁睿能?公司与川综能的合同中是否有相应的保障条款?为何替国网背锅?致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于何处?
2024-01-05 21:33:54
创意信息 (300366): 回答:您好,为保障公司及时收回剩余款项,公司与川综能的货物购买业主方国宁睿能就 《物资采购合同》的回款事宜进行了多次沟通,国宁睿能同意直接向公司支付川综能未支付的剩余款项。但第一笔货款国宁睿能就未按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所以公司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条款,结合专业律师团队提供的诉讼策略,选择债务加入方国宁睿能作为第一被告,天津国宁睿能作为第二被告。公司依然保留从川综能收取货款的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01-18 16:16:56
创意信息股票
创意信息
法定名称: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系四川省创意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由郭树勋、王晓明、马陵、陆文斌四个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1996年12月9日,经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取得510000180927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截至2008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58,430,852.98元为基础,按照1.1686:1的比例折为5,000万股,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为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9日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注册登记号为:510000000075931。
经营范围:
软硬件开发及产品、系统集成及运维等信息技术服务,大数据、物联网相关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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