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根据公司的回复,公司如召开董事会,审议收购爱特微相关事项,收购的相关公告是可以在三季报公告的前15天进行公告的,目前距离10月底还有8个工作日,与张家港国资的协议就要到期,是不是又要进行延期?还有韩国股东同意收购的时限是在年底前将方案提交到监管部门审核,时间上公司是否能合理的安排好?前期公告已经公布了估值和收购方式,就差股票增发价格没定,是因为增发对象还没有谈好吗?
2023-10-19 17:00:37
*ST名家 (300506):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股票增发对象为张家港悦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将在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完成后及时召开董事会。
2023-10-20 16: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