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你好,公司23年预计股权激励费用2000余万,按公布的业绩预测,占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后的净利润也达到了三分之一,导致公司增收不增利,且公司已经多年增收不增利了,请问公司通过股权激励方案时是否考虑到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以及激励计划的合理性?

2024-02-07 12:38:47

维宏股份 (300508): 回答:您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费用,需要用BS模型计算。第二次董事会召开日的收盘价作为股票的公允价值,对激励费用的计算有很大影响。在所有其他情况不变的条件下,如果我们的第二次董事会选择在那段时间股价相对较低的日期召开,激励费用将会极大降低。2023年的实际经营状况不变,仅仅只是第二次董事会日期的不同,利润表会就产生巨大变化。此时,您的论断是否会发生变化?从我们披露股权激励方案之后的一段走势来看,市场应该是认可此方案的。否则,市场立马用脚投票,给脸色看。

2024-03-06 17: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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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
法定名称: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本公司是由成立于2007年6月4日的上海维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于2012年3月20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工商注册号为310104000379198。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业运动控制系统、伺服驱动系统和工业物联网。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颛兴东路1277弄29号四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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