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兴齐眼药您好,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文件市值管理指引》,第八条第4第5项,对市值和市盈率等指标及上述指标行业平均水平的具体监测预警机制规定: 连续20个交易日内股价跌幅累计达到20%;上市公司股价低于最近1年股票最高收盘价的50%情形,兴齐眼药已经触发监管警示,请问何时披露说明公告?以及如何弥补市值管理漏洞?

2024-09-24 21:09:53

兴齐眼药 (300573):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颁布的指引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感谢您的关注。

2024-09-27 15: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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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股票

兴齐眼药
法定名称: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是沈阳市兴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眼科药物研发、生产、销售。
注册地址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新运河路25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25号企业广场B座3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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