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本公司为膜系统集成产业,是膜产业材料研发等完整产业链,而公司大股东较多子公司存在和公司存在类似业务,如绘兰材料主营膜的涂层,凯瑞森主营功能性薄膜产业等。请问大股东上述公司是否可能涉及和公司不当竞争,是否可能存在利用公司膜专业研发成果等情况。同时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上市后近十年公司业绩几乎原地踏步,上述情况不利于公司发展,请问公司大股东是否可能将类似业务公司注入上市公司,集中精力做大做强上市公司

2024-05-24 19:34:14

久吾高科 (300631): 回答:您好,公司与公司大股东的其他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感谢您的关注。

2024-06-25 17: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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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
法定名称: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为江苏省久吾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22日,后更名为江苏省皖维久吾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0年10月31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以陶瓷膜为核心的膜分离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并以此为基础面向过程分离与特种水处理领域提供系统化的膜集成技术整体解决方案。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园思路9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园思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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