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尊敬的董秘,非报告期的股东数不属于强制披露的信息范畴,但贵司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第四章的第3条说股东享有查询股东数的权利,请问将交易软件持仓截图或持股证明等文件发去贵司邮箱能否得到股东数的回复?
2023-07-04 13:59:17
百洋医药 (301015): 回答:投资者您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让所有投资者平等知悉公司的股东人数信息,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的股东人数,请您查阅。非定期报告时点的股东数量,不属于强制性信息披露的范畴。如您确有查询股东人数等信息的需求,可携带持股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到公司现场查阅,公司在核实股东身份后将根据相关规定提供查询服务,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2023-07-10 16: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