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尊敬的董秘:您好!控股股东低于发行价不得减持,目前股价远远低于发行价!建议控股股东可以响应央行政策引导,可以试用专项贷款,目前有无此计划?利国利民利所有股东!
2024-10-08 16:21:51
华人健康 (301408):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期的相关规定,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也是公司创始人、董事长,长期以来,一直聚焦主业、稳扎稳打,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未来会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结合资本市场情况、公司发展战略、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估,立足股东长期利益最大化,科学决策,积极做好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和建议,公司将向相关股东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2024-10-11 16:4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