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自2025年3月1日起,开始受理认证委托;自2026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请问董秘,对公司有无影响?

2024-12-16 19:32:41

富特科技 (301607):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在与国内外头部车厂多年合作过程中,建立了完善的车规级生产研发体系。我司产品在开发阶段均需经过专业的性能测试、可靠性测试、安全测试及整车兼容性测试等,公司产品在技术、质量、生产等方面都坚持高标准要求。感谢您对富特科技的关注!

2024-12-20 11: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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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
法定名称: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11年8月10日,”杭州富特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经营范围:
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注册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文昌路505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文昌路5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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