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请问董秘,中宣部等九部委在2020年发布《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建成“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的运营管理体系。其中统一品牌和贵公司前述的歌华和广电双品牌运营并不相同,公司品牌定位是否有误?另外,包括吉视传媒在内多个兄弟单位都将IPTV纳入经营范围,从统一标准的角度看,贵司是否存在新业务纳入的可能?还是说各广电单位可以对九部委文件存在灵活执行空间
2024-11-29 15:41:30
歌华有线 (600037): 回答: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现有营业厅均采用中国广电、歌华有线联合品牌,歌华有线作为中国广电下属公司,双方的品牌将会共同在市场上进行推广,与相关要求并无矛盾。此外,如前期回复,您提到的IPTV业务需获得相关牌照后方可运营。依照行业管理政策,我国IPTV集成播控平台为中央及地方两级架构,地方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牌照由地方(省级)电视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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