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偶尔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92号》针对“关于对福建冠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其中提到公司将上市公司的全体股民资金违规借给员工持股计划和参股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不规范等。请问这些借出资金收回来了吗,是否造成了损失或者有盈利?
公司这种行为是否违法违规,为什么不公告,违规人员承担法律责任了吗?大股东需要赔偿上市公司的损失吗?
2024-03-14 20:20:53
冠城新材 (600067): 回答:您好。福建冠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下属企业对外参股公司,非本公司控股公司,上述相关监管措施与上市公司无关,感谢您的关注。
2024-03-14 20: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