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十四条表明“22、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为临时报告事项,而到9月30日为止,二股东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票19.33%,已超过大股东金花投资19.14%的比例,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请问公司未在第一时间公告是出于什么原因?是失职还是有意隐藏信息?

2020-11-10 16:59:38

金花股份 (600080):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 您好!公司收到股东增持通知函,并及时进行了披露,请您以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为准。近期也收到了监管部门的函件,请您关注后期函件的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2020-11-10 16:59:38

金花股份最新互动问答

热门互动

金花股份股票

金花股份
法定名称: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改办函(1996)23号批准,于1996年2月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1997年4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178、179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并于同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
经营范围:
药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四路202号
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三期南座40层

热搜牛散

热门股票

Copyright © 2016 特特股 tetegu.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