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根据之前公司公告的补充公告,以及互动平台提到匡时文化和董国强已于2017年1月19日收到首期款,现在已超出约定期限一周了。公司为何还不公告匡时文化和董国强是否已完成履约?若公司不及时公告进展,当披露事项不披露,我们散户有权向上交所以及证监会举报
2017-04-28 13:22:56
*ST宏图 (600122):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交易对方(即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完成收购本公司5%股份时,通知了本公司,本公司已及时予以公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而后交易对方若继续增持,每增加或者减少 5%时须通知本公司并公告。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交易对方并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有关规定,若投资者仍有疑问或不理解可认真阅读上述文件,也可来电向公司有关部门咨询。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17-04-28 13: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