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关于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第74号)公布后,公司既往的应收账款有无影响,业务方向是否有变化?
2024-04-15 15:33:00
中再资环 (600217): 回答:您好!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制度进行改革,优化对行业的支持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后,由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优化支持方式,进一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财政部正在征求意见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截至2023年底前,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 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税〔2021〕10号)等规定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尚未补贴的,经生态环境部核实核定后,可以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使用有关规则,安排专项资金分期据实予以支持。公司既往的应收政府部门废电处理基金补贴款应该不会受到影响。
目前,公司聚焦主责主业,正常进行废电拆解处理业务。感谢您对公司发展的关心!
2024-04-15 15: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