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好,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川0682破2号的债券人会议通知于6月28日就公布在了破产信息网,这个应该算是可能引起控制权变动的重大事项,请问你们为何不做出公告?因为之前的立案进展你们都做了及时公告,请解释说明一下你们不公告的原因,谢谢
2023-09-12 10:35:00
宏达股份 (600331): 回答:您好,感谢关注!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临2023-024),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明显无法清偿全部到期债务为由向什邡市人民法院申请宏达实业进行破产重整。
2023年6月12日,宏达实业收到什邡市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3)川0682破申2号,裁定受理申请人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对被申请人宏达实业的重整申请。详情请见《关于法院受理申请人对控股股东重整申请的公告》(临2023-028)。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重整相关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将对控股股东债权人会议内容及结果进行披露。
2023-09-12 10: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