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关于11月26日的提问针对贵司的回复有以下进一步疑问:
1.《民法典》第286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管理规约,开发商作为业主也应当守约,不守约就是违法,贵司作为国资企业,更应该要求下属企业守法守约。
2.华信致远在预售房屋时制定的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第六条明确约定,业主应当积极参与业主大会。只要物业尚未完成过户手续,开发商就是业主,是业主就要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参加业主大会,而不是不参与。
3.希望国企带头守法守约。
2024-12-02 15:32:23
华远地产 (600743): 回答:尊敬的业主您好,关于该问题如需进一步沟通请告知您的联系方式,或拨打公司客服联系电话020-36336888,负责该项目客服人员会就您所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和解答。非常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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