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请问董秘:12月3日临时股东大会投票事项,议案一和议案二我投的是反对票,为什么昨晚发布的公告,议案二全票通过呢?是否有造假的行为?此行为是否藐视法律法规?是否漠视小股东的发言权?请董秘详细回答!
2020-06-24 09:05:08
福建水泥 (600802): 回答:公司再次核查了上证所信息网络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没有发现决议公告中股东表决意见的投票股数存在任何错误。本次大会共2个议案,仅有一个股东(戴某)对议案一投了“2”即反对票,而该股东对议案二投的是“1”即同意票。如果您对上述结果仍有怀疑,建议向信息网络公司咨询,或者可以向有关监管机构反映。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对您的认真和执着本人表示敬意,会鞭策我今后更加认真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讲,本人及公司向您表示感谢!
2020-06-24 09:05:08